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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公告
2024-08-12 12:46:21   地区:广东   浏览:0

  花都区位于广州北部、广东几何中心、湾区顶点,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咽喉”。现辖4街6镇,总面积970.0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3.95万人,常住人口约164.24万人(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享有“汽车之都”“中国音响之都”“中国皮具之都”“中国化妆品之都”等美誉,区内还有广州地铁9号线、3号线、广清城际和广州东环城际铁路,形成外联内通的国际空铁枢纽格局。当前正以头号工程的力度和势头实施“百千万工程”,锚定“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加快打造广州北部综合门户和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的目标,坚持“智造立区、枢纽强区、生态美区、改革兴区”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一区一城一港一湾”(即:中部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西部智能新能源汽车城、东部临空数智港、北部文旅生态湾)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发展新目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花都区内第三次设点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编制教师4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454313.html)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国(境)外留学2024年毕业生需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