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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通告(25名)
2024-08-10 13:55:11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提升工作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有序、规范流动,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城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富宁县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按照《2024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报名人员范围要求确定。

  二、考调岗位

  2024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3个岗位25人。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考调流程

  (一)报名及审核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组织下由各考调单位统一实施。

  (二)笔试(初试)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并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人选,县人社部门派员巡视。

  (三)面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各考调单位配合。

  四、考调条件与资格审核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设定的条件;

  5.在县级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或县内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干部人员从正式入编事业单位工作起满5年及以上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

  4.岗位受限人员。

  (三)资格审核

  由人社部门组织各考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其理由。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相关考试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各考调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场参加资格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2.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一张照片用于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

  (4)毕业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

  (5)职称(职业)资格证(限专业技术岗位提供,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

  (6)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需加盖单位验证公章);

  (7)获表彰文件、证书或其它加分依据材料(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

  (8)承诺书(限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人员提供)。

  3.有学历、职业(职称)资格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专业毕业证书和职业(职称)资格证书。

  4.有专业限制的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2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5.有年龄限制的岗位,以至2024年8月16日止满所限年龄周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