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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人)
2024-08-08 21:27:10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1人、备案制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15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 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2025年2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suq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