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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41名)
2024-08-01 12:53:3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温州市鹿城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其中公开招聘41名(含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1名),公开选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8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本科生及往届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应资格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取得)。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

  9.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10.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1.现役军人;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4)。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对象范围:

  1.在鹿城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在鹿城区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对象为现任温州市法院系统司法雇员且任职满2年(年限计算至2024年8月12日)。

  (五)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温部属、省属事业单位,鹿城区属事业单位及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年限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