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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西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2024-07-30 00:06:53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4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备注:市人民政府官网→招考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7月29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七)面向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的2024年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吉首市在编工作人员;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2024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gister.jobgov.com/promptlogin/08dcad2e-95bb-44ef-8cfc-e42ea18bb219)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