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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血液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7-28 12:36:50   地区:山东   浏览: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建于1963年,坐落于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千佛山脚下(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国首批成立的血站之一,全省采供血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主要承担省部属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供应、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以及对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等职责。

  中心设有25个业务和行政科室。具有丰富的科研资源和良好的实验条件,拥有流式细胞仪、实时定量PCR仪、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等大型设备近百台/套,满足血液酶免、核酸、血型及生化的全自动化检测,年检测标本量15万左右。其中血型参比研究室稀有血型库、中华骨髓库HLA高分辨分型确认实验室,在国内移植和输血免疫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血友病诊疗中心是“世界血友病联盟”中国六大分中心之一。

  中心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荧火计划”“星火计划”“薪火计划”等人才培育项目,设立科研基金,实行“揭榜挂帅”,为年轻职工厚植成长沃土,搭建尽展才华舞台。作为教学实践基地,与山东大学等医学高等院校和山东省大健康精准医疗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承担实践教学任务。2024年获批“输血医学研究与转化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聚焦输血医学领域,开展血液采集至输注全流程、输血传播病原微生物、中华骨髓库、血小板供者资料库、稀有血型的筛查和稀有血型库、血友病诊断与治疗等基础研究,开展关键仪器设备及检测试剂研发、新型血液制品研发、前沿技术转化及产品产业化。

  高级职称比例达40%以上,拥有2名正高二级高层次专家。设医、技、药、护、卫生管理等系列职称,提供完善的晋升通道和广阔的晋升空间。中心职工待遇稳定,薪资、保险和晋升享受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的各项政策,文化生活丰富,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干事创业氛围浓厚。

  作为全省采供血行业龙头,中心秉承“血液安全生命安全”服务宗旨和“以业引才以才兴业”的发展战略,推动了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快速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工人先锋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为我省连续8届16年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做出了突出贡献,打造了“情义齐鲁热血山东”的亮丽品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附件1)等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当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