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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市滨城区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2024-07-24 22:07:08   地区:山东   浏览:0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543-38060220543-3806021

  监督电话: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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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

  诚信承诺书

  教学经历证明

  同意应聘证明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4/7/23/art_117993_10355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