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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鸡西鸡冠区域内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4-07-18 08:45: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力量,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鸡冠区域内8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4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鸡冠区域内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起点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条件相应资格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及书面承诺材料,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职在编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情形的;

  10.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25日,上午8:30-11:00和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同步全程进行。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定报考比例。

  3.报名地点:报考鸡冠区红军街道兴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鸡冠区东风街道四海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到鸡冠区卫健局5楼502(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现场报名;报考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到鸡西市卫健委3楼307(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85号)现场报名。

  4.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近期同版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