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4年江苏金陵科技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7-18 08:46:45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金陵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职辅导员,列编制内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和金陵科技学院网(https://www.jit.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金陵科技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5年1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