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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招聘人员公告
2024-07-16 08:58:34   地区:浙江   浏览:0

  5.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需在报名现场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未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考生需配合学校到有关专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认定;如结果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或不配合做认定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直接考核人员考试

  根据浙教师〔2022〕42号文件规定,对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现聘教师中符合浙人社发〔2015〕155号规定的原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直接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名额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中划出。直接考核主要通过履历审查、综合业绩评议、思想政治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其他人员考试

  根据浙教师〔2022〕42号文件精神,本次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采取先进行业务考核后进行理论考试的评价模式;专业课教师岗位招聘直接采用业务考核评价模式;非教学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评价模式。

  对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教师岗位,增设淘汰性笔试环节,时间定于7月27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招聘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但该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1.文化课教师岗位

  文化课教师岗位考试包括业务考核、理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业务考核占总成绩的60%,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40%。

  (1)业务考核

  考核时间:7月29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考核内容:包括试讲、问答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学科知识储备等。

  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问答成绩占40%),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公布:业务考核合格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5倍(四舍五入,下同)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业务考核人数确定理论考试对象。业务考核合格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岗位,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对象。

  理论考试入围名单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招聘公告栏”公布。

  (2)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7月31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工作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满分成绩为100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招聘公告栏”公布。

  2.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课教师岗位业务考核包括专业能力测试、试讲、问答三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30%、问答成绩占10%。

  考核时间:7月30日--7月31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形式及时长:

  a.表演类岗位(器乐、声乐、舞蹈等20个岗位)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长以学校后续考试通知为准。

  b.其他岗位(音乐设计与制作、乐理、视唱练耳等3个岗位)业务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长以学校后续考试通知为准。

  成绩计算:专业能力测试、试讲、问答等三个环节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5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非教学岗位

  非教学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于7月29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含写作),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招聘公告栏”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业务考核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