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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7-12 12:50:3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流域中心”)成立于2019年2月,由原山东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局4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而成,为省水利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水利规划编制评估、省级重点水利项目前期、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长制湖长制、水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水行政执法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跨设区市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任务;承担水利监督检查的技术服务、跨设区市边界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小清河流域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小清河直管工程运行维护、调度管理,流域内水资源统一调度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流域水利发展战略研究、水法规基础研究及水利相关业务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省扶贫开发办及省水利厅联合通报表扬的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表现突出集体、省水利厅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集体嘉奖、厅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直机关群众工作先进集体、省直档案进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4次在省属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dslyzx.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8:30—7月2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2日10:30—7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作出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录用资格。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材料(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应作出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认证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2)其他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