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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7-12 17:12:21   地区:北京   浏览:0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学校2007年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2010年成为教育部全国20所“国家级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2015年率先启动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8年,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十所院校之一);2018年、2019年,连续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同时荣膺三项50强的全国7所高职之一);2021年荣获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提名奖;2022年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学校牵头成立的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联合体以第一名成绩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建设单位;在“金平果”2023年中国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综合实力排名全国第5。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共41人,其中专任教师岗25人、实训指导教师岗5人、辅导员岗7人、其他专业技术岗4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籍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七)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进京落户要求;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外埠进京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进京落户要求;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违反师德师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bpi.edu.cn/)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bpi.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整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创建简历时应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上传手签字版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招聘系统主页下载。

  本类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00。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综合考察

  1.资格审查与初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