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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7-08 16:15:06   地区:广西   浏览:0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南宁职业大学。2009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当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待遇

  (一)以事业编制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期内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双方协商确定待遇。

  (三)入职后在南宁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税前)。

  (四)入职后符合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五类人员,在先获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后再购买南宁市首套住房(不含城区的首套),符合条件的可额外另行申请购房补贴20-200万。同时,对于新引进至我校的博士,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入职满6个月后(40周岁内)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南宁市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与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不可重复享受)。

  (五)配偶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所需,符合南宁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纳入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三、招聘专业方向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岗位招聘方向:建筑类、机械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旅游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烹饪方向),经济学类,纺织轻工类(服装专业方向)、艺术类(服装专业方向)、民族学类(民族服饰方向)、建筑类(城市规划方向、风景园林专业方向),艺术类(设计学方向),泰语专业、对外泰语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本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有意应聘者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电子简历(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主要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等电子文档),并自行下载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到人事处电子邮箱:nzyrsc@126.com)。

  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组织开展的考试、考察、体检、入职等各环节及时联系。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入职我校后须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8年聘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