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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7-04 00:03:15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网(www.njifdc.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月19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1月19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9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人事科(党建监察室)信箱,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邮箱:njsyjyzp2024@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7)获奖证书;

  (8)本人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9)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除登记表(附件2)外,请提供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