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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西州凤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人)
2024-07-03 13:54:10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凤凰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招聘工作由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统一报名及考试时间,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确认聘用资格。纪检监察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4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6年7月1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当年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认证。

  (八)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本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