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7-01 21:25:14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招引力度,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人才招引工作,计划招引博士研究生6人(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经费性质

招聘职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邮箱

1

金华市婺城区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指导站

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额拨款

综合管理1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579-89119811
邮箱:

292615595@qq.com

2

金华市婺城区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指导站

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额拨款

综合管理2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药学类、中药学类

0579-89119811
邮箱:

292615595@qq.com

3

金华市婺城区市政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额拨款

工程管理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类

0579-82306473
邮箱:2914947577@qq.com

4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全额拨款

贸促会秘书处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0579-82227303
邮箱:120516690@qq.com

5

金华市婺城区产业发展和数字经济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全额拨款

综合管理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

0579-82305693
邮箱:

875861544@qq.com

6

金华市婺城区现代物流发展管理中心(区铁路建设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全额拨款

工程技术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类

0579-89135752

邮箱:1452545889@qq.com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1日止(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所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下载并填写《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按照顺序编号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上计划表),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收到应聘材料后,根据招聘计划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及考试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岗位匹配度的相关资料。

  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学术修养、科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