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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人)
2024-06-30 09:45:54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的岗位;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报考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7.报考岗位要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4年6月27日(含)前迁入,且在聘用时仍为该地户籍;

  8.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9.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在读的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npq.hld.gov.cn/)统一发布。后续通知事项,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202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须为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另带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并不得他人代签),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202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nprczx@163.com,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电子版必须在报名时间段发送;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情况证明》(附件4);

  (6)国内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