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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市市直学校招(选)聘教师公告
2024-06-28 12:46:02   地区:湖南   浏览:0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8)报考郴州市新飞学校初中英语教师及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5)原件及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一式一份);

  (9)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报考选聘岗位的,除了提供上述《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在进行考察环节前无法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10)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11)符合骨干教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

  (1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最迟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并进行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选)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资格审查合格后,合格人员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方式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6.核减或取消岗位:招(选)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数,将于2024年7月9日前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超过10:1(含10:1)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则在面试前进行笔试,按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0的比例,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依据。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3.面试形式

  (1)试教。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

  (2)试教+五项技能展示。先进行试教再进行五项技能展示(五项技能展示考核两项,其中:随机抽取一项,自选一项)。备课时长为30分钟,面试(含五项技能展示)时长为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