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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市市直学校招(选)聘教师公告
2024-06-28 12:46:02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关于推进新时代郴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办发函〔2023〕4号)等文件精神,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选)聘教师9名(其中:招聘5名,选聘4名),具体招(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4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2.招(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czs.gov.cn)、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3.招(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选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7)、《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4)除2024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岗位要求的资格、职称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其他条件

  1.骨干教师。本公告中的骨干教师为以下几种:

  (1)省特级教师;

  (2)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3)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

  (4)省级青年精英教师培养对象或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

  (5)市级及以上“教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6)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7)现场教学比武(非视频课、非录像课)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教师。

  报名人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