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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承德双滦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5名)
2024-06-26 11:57:26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经双滦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

  1.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限户籍;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双一流”院校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

  ②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的外地毕业生;

  ③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双滦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双滦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