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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沈北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2024-06-25 19:25:03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要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4年起,沈北新区面向全社会招引80名全日制博士到我区就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报名。重点招引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生物制药、医疗器械、AI人工智能、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研究、市场分析及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全日制博士)。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

  四、政策待遇

  (一)事业单位编制

  试用期满后可定级为事业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优秀者任职满3年可提拔为六级领导管理岗位(副处级),锻炼1年后,根据岗位适用性和专业匹配度可调任至公务员领导岗位。

  (二)工资待遇

  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结合聘用岗位、级别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

  (三)生活补贴

  符合申领“兴沈英才计划”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的博士,可享受为期3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至每月3500元。

  (四)学费补贴

  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100%全额学费补贴(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后,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住房保障

  符合申领“兴沈英才计划”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8万元;在“沈北汇·英才计划”的基础上,为博士提供沈北英才社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

  (六)配偶工作安置

  为博士提供随迁家属就业安置服务,若配偶原为公务员、事业编人员,根据其对应身份及职级,按省、市最新规定办理随调手续安置工作;其他身份随迁配偶,充分结合配偶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个人期望诉求等情况,推荐到沈北新区内优质企业工作。

  (七)子女入学安置

  在学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第一、二意愿的顺序,在不违反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到第一意愿区内学校就读,但每一学段仅可以选择一次。

  (八)产业贡献奖励

  对于此专项招引的博士在我区引入的项目、平台、园区,结合“沈北汇·英才计划”“招商引资‘新十条’”“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增强版)”,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政策补贴。

  (九)“人才金卡”服务

  为博士发放“人才金卡”,涵盖绿色就医通道、区内国有景点5折优惠、一对一“鸿儒专员”等全周期全方位服务。

  引进博士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本条政策内所有补助。

  五、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一)从2024年起,招引80名全日制博士到我区就业,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建立常态化招聘机制,招聘计划实行常态储备,全年招聘,分阶段集中考核,分批次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沈北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sy.gov.cn/)统一发布博士人才招引公告及信息,通过校园招聘、人才专场招聘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