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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22 09:24:00   地区:辽宁   浏览:0

  资格审查地点: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局(大连市西岗区香园街3号)。

  (五)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照西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xg.gov.cn/)、“西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官网面试公告要求,登录“西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变与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3.面试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要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总成绩、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xg.gov.cn/)、“西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实地考察方式,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xg.gov.cn/)、“西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