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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22 09:24:00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满足西岗区医疗卫生系统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医疗领域人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促进区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拟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9.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10.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二)不得应聘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西岗区卫生健康局在西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xg.gov.cn/)、“西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2:00。

  2.报名和资格初审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是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进行初步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xg.gov.cn/)首页“西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应聘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功能,提交资格初审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资格初审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7月5日12:00前)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