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方式、地点届时将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报名弄虚作假,或不诚信报名参考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笔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则需要进行笔试,按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其他成绩。笔试设置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引环节。笔试内容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大致范围为综合管理类(A类)。
参加笔试的考生及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6)面试。通过资格复审(或笔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生学历要求岗位的免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评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参考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且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生人才引进资格;岗位参考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1:1且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考生人才引进资格。
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期间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考试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或考场及有其他违反相关考试纪律规定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
(7)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按1:1比例开展考察。免面试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察。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一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考察,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以及是否能正常沟通交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未如实填报或隐瞒年龄、学历、简历、身体状况等个人重要信息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聘用资格。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的或取消资格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成绩排名顺序可递补考察。
(8)体检。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统一的体检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进行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9)公示和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对2024年的应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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