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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24-06-17 09:45:06   地区:辽宁   浏览:0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地区设置招聘岗位应充分考虑工作需要,招聘对象以满足基层诊疗需要、能长期扎根基层的适宜人才为主。

  按照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名额分配,结合各区市县自主申报和实际情况,2024年我市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0名,均由庄河市负责聘用(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一)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6.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2: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方“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2024年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⑤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材料(如工作经历、规培、转岗或岗位培训证明)等。

  上述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4.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资格审查功能,提交资格审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