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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2 16:41:29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6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的选调(选聘)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请登陆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本次选调(选聘)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二、选调(选聘)对象

  (一)选调(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或丽水市范围内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籍贯)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调(选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教育、卫生系统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推荐不超过5名参加选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选聘)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7日后出生);

  3.新录用县直部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3年,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5年(其中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街道选聘的,须满3年),每位干部每年参加公开选调(选聘)或上级公开遴选(选聘)原则上不超过2次;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7日;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选聘)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18日(周二)8:30-12:00、14:30-17:30。

  本次选调(选聘)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2024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选调(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到选调(选聘)单位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选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选调(选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