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4年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2024-05-26 09:3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改善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社科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省社科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专业考核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专 业

学历  (学位)

年 龄

文学研究所

专业技术

2027207

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文艺学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文学研究所

2027208

1

中国现当代文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2027209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江淮论坛》杂志社 

2027210

1

中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法学研究所

2027211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城乡经济研究所

2027212

1

产业经济学

城乡经济研究所

2027213

1

区域经济学

经济研究所

2027214

1

数量经济学  统计学

社会学研究所

2027215

2

社会学

当代安徽研究所

2027216

1

经济学

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2027217

1

新闻传播学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符合岗位相关要求的专业条件;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的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程序方法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s://hrss.ah.gov.cn/)和省社科院网(www.aass.ac.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31日,招满即止。报名同时进行初审。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直接送个人简历至报考单位或网上投递个人简历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sskyrsc@163.com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及岗位条件所需相关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审查。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顺序,于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依成果质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