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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包头昆都仑区区属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4 17:04: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落实好全面打造医疗高地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区区属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控制数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疗机构编制控制数人员57人。其中,昆都仑区医院14人,昆都仑区中医院30人,昆都仑区妇幼保健所13人。具体情况详见《昆都仑区2024年区属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3日(不含)至2006年5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硕士生或取得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3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生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23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针对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5月23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一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连续2年(24个月)以上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经验(具体详见《岗位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8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