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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新丰县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4 17:0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301号)及《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满足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

  (二)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详见《新丰县2024年教育教学类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好,按“新丰县高层次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新丰县高层次人才+2024401+语文教师+张三+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考生在发送电子邮箱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丰县2024年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提交可编辑版和有手写签名及落款日期的扫描版;

  2.个人简历(扫描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4);

  6.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7.实践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