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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尔多斯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5-23 16:38: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东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东胜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16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2024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6.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解聘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才占事业编制,引进后即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占事业单位控制数,按控制数相关规定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二)引进人才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引进单位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设岗位聘用。

  (三)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经考核考察表现突出的,综合考虑专业需求、岗位空缺等情况择优提拔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

  (四)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按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条件引进人才,给予5万—40万元安家补贴。

  (五)符合《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尔多斯市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东胜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引进人才,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发布网址: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此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发布的后续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