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4-04-03 17:11:07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选聘计划。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或退回已缴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4月14日9:00。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时间:2024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

  (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八)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选聘岗位所需专业由选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选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