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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4-04-03 11:41:47   地区:浙江   浏览:0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小初部)和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高中部)两个校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小初部占地面积16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84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1

小学数学

1

教育类、理工类及其相关专业

2

初中语文

2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3

初中数学

3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4

初中英语

3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5

初中社会法治

2

政治、地理、历史及其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职教师(其中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除外)。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③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④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曾获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如: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等),或曾获县(区)级及以上赛课类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④应聘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