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人员,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hu.edu.cn/)。
2.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hu.edu.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2-2321139(湖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招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施老师(0572-2321147)
徐老师(0572-2321231)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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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湖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计划表
湖州师范学院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湖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4/4/1/art_1229208499_58932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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