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公告
2024-04-01 16:44:51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市乡镇卫生院补招390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报考计划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按照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人员可作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以下简称“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并且必须是2020年以后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补录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39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五)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具体详见《岗位表》)。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考生有一次机会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确无人报名的,由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