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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博兴街道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3-31 22:49:15   地区:北京   浏览: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荣华、博兴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荣华、博兴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设置5个岗位,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毕业生报名。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发布公告当日。

  3.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笔试、面试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3月28日10:00至2024年4月7日15:00期间,登录智汇亦城网站报名,网址(http://zhaopin.etowntalent.com/porta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开。应聘人员可通过智汇亦城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审查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查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应聘人员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出现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情形,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凡提供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