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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26 10:4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是区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区委区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重要智库,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挂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学院、宁波市北仑区社会主义学院牌子。区委党校下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干部培训科、教研室、社会教育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4.事业在编人员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招聘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

专技

2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

 

1. 户籍不限;

2.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之后出生(含)。

  备注:

  1.国内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涉及的规定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2024年4月22日0点起至2024年4月28日24时期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将报考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368714722@qq.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6.事业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初审

  北仑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未通过者。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北仑区委党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测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项科目得分不足60分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