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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娄底双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公告
2024-03-15 08:57: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双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双办发〔2019〕2号)文件规定,经双峰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定向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双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有事业单位职位20个,招录人数29人(计划招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18人,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1人,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学历毕业生10人),详见《双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具体条件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能够发挥引领或骨干支撑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高学历人才。高学历人才是全国高等院校计划内招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专门人才。专门人才是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条件

  报考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一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会审后,方可报名: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考生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党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双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人才引进;

  5.参加双峰县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引进等环节,自愿放弃资格未满三年的;

  6.双峰县外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7.定向委培生、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等人员报考,应征得上述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为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为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