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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方案
2024-03-14 12:44:40   地区:天津   浏览:0

  (3)应聘人员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有误、提供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再另行通知。

  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将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同时签订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5)。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综合评价考核

  综合评价考核采取专业考评、综合面试、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成绩)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考评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考评。未通过专业考评人员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首次综合面试拟于2024年4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安排等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发布。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体检费用自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规定的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