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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12 13:17:25   地区:广东   浏览:0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3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3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相近,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报名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考生必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本科专业要求为“数学”,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数学”,若考生应届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数学”,则符合岗位条件,若考生应届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岗位条件。

  (5)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83年3月7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本人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