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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象岭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09 09:48:1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蕉岭县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方案》(蕉委明电【2016】1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象岭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象岭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求户籍在本村或常住在村,关于户籍人口报名认定: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二)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集中受理所在村的党建、卫生计育、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做好辖区业务与镇级的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二)上下班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三)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2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3-7791296。

  (二)报名地点:蕉岭县新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张贴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员需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党员(正式/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3,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