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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5 09:25:57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具体条件见《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岗位表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落实上级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6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