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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池市东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 09:22:25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参加“2024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8人,其中:综合类15人、教师类38人、医疗卫生类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相应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站)》(附件1)、《东兰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站)》(附件2)、《东兰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站)》(附件3),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除应届生外)、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5.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2024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双选会:2024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时间:2024年3月2日(周六)9:00—12:30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其他招聘场次时间、地点安排以我县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二)报名要求

  1.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4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3.下载填写并打印《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一份,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