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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3 11:2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梅顺齐教授。目前,学校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分批适时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sc@wtu.edu.cn。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专项招聘+姓名+所学专业”。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

  ④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