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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07 10:05: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拟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校、国家邮政局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设有湖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其中A类领军人才2名,B类高技能人才7名,C类专职教师(博士)9名。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1.A类领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②主持国家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4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2.B类高技能人才:近三年指导学生团体(个人)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本校内涵建设奖励认可的奖项),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国家级奖励;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③全国技术能手;④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20万元。

  3.C类专职教师(博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并注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zp.cjxy.edu.cn)进行线上报名。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4562/13476868149。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