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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石首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2-05 17:22: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建功石首”人才计划意见,加快建成区域人才高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石首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人才引进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5人(具体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简称市科经局)联合组织开展。

  企业相关待遇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企业的相关待遇外,还可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同等待遇,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文件规定,列入“双一流”建设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10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企业引进人才的补贴由市委人才办与企业共同承担,具体由市科经局负责申报,市委人才办负责审核并上报拔付。

  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1.引才范围

  主要面向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所有专业的毕业生;10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海外高校毕业生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并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自考、成教、专升本学历不在上述范围内。引进对象均含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岗位要求的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岗位要求的条件及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岗位描述、资格条件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现役军人;

  ②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⑥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