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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1-31 18:12:2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潮人社规〔2023〕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队伍结构,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潮州市土地整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共4名。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城区(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的受理、初审工作,市城区不动产依法产生的各种变更登记或他项权利登记的受理、初审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总管理和归档、保管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2、潮州市土地整备中心为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土地整备的相关事务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制订全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协助开展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指导工作,承担土地的收回、收购等土地收储相关工作,承担储备土地的整理开发、管护和临时利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的征收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等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相关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相关巡查等事务和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5日至2006年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