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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师及卫生技术系列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25 09:0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卫生技术系列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

  应聘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事业编制的医生、科研为主教师、医疗技术人员、护理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根据“退一补一”原则,人员补充计划合计159人,其中校编护理计划2024年为5人。

  三、综合素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事业编制的医生、科研为主教师、医疗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的聘用条件及资格

  (一)年龄

  1.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3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对于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如在此基础上工作经历中具有委属委管医院聘用工作经历的,年龄还可适当放宽3-5岁。

  2.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29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

  1.医生岗位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科研为主教师。

  (1)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常规教师按照岗位进行招聘。

  (3)在常规教师选聘中,其中科研业绩要求一般应按照接近或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学校组织对设岗单位提交的拟聘人选开展同行专家评议,通过评议的,可以聘用,未通过的,不予聘用。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及以上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结束前1个月内学校和设岗单位对新聘教师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3.医疗技术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4.护理岗位人员。

  应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护理学专业。

  优先考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

  (1)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国家奖学金;

  (2)在校期间以负责人身份取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

  (3)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

  (4)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五、报名方式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将应聘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命名并同步上传至报名程序中,不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将无法被识别,视为无效报名。

  (二)提交内容

  1.报名信息填报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程序的项目逐条填写。

  2.应聘相关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2)高中及以上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扫描件,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证扫描件。

  (3)专业技术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4)应聘医疗岗位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合格证书”的,需提供扫描件

  (5)各类奖励证书的扫描件(省级及以上,例: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