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和校医公告
2024-01-16 17:06:38   地区:广东   浏览: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5)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00后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预计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职位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公告》的规定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对照上述公告规定的条件,确认符合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各种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并请考生注意以下情况: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包括已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但仍未取得证书原件),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如户口属集体户口,无法借出的,须由户口所在单位在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024年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所就读高校的教务处公章。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所提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6)报考人员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另需提供加盖所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的请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学业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方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3.面试

  (1)预计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