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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和校医公告
2024-01-16 17:06:3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8名、校医10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职位表》(附件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与职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财务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为临床或公共卫生或中医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康复医学、预防保健、儿科、全科医学、公共卫生或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学历、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医士、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主治医师),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会计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月24日(星期三)下午5:00。

  3.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5: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4:30,以笔试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