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公告
2024-01-14 22:20:09   地区:广东   浏览:0

  深圳为加强高质量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现面向全国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区属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4名、区教科院副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1月公开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同等条件下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优先: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省级(含副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的;

  5.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担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等);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7)知情同意书(附件3)(本人签字扫描件)。

  (8)个人履职及业绩报告(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初步筛选及资格初审

  采用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的方式。

  1.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人员进入线上面谈。请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面谈。

  2.面谈

  请取得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面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从面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面谈人员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考核人选。

  区教育局在考核前对入围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公告及岗位条件的,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现场资格初审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相应选聘岗位。